State医药总局:根据《国务院中共中央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199016号文件精神,对医药系统中央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重新审核,并经全国治理三乱领导小组批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1.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证书费用由国家统一印制医药药品生产企业合格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书,每份证书可收取三元,根据医药行业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如下:第三章药品生产经营的设立和品种管理企业第九条新建药品生产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医药行政法人,审查合格者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凭此...
更新时间:2024-04-20标签: 认证医药国际企业医药生产企业国际认证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