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认国家级高新technology企业,所得税按15%企业的优惠税率征收;原经济特区,2008年1月1日以后完成注册登记,新认定国家级高的,从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所得的纳税年度起,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厦门市财政、区级财政分别对认定的国家高企给予一次性奖励10-25万元;高新企业人员落户支持等方面对申报市级科技项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优先支持;自2018年1月1日起,国家高级资格企业前五年未弥补的亏损,允许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是专业行业,实力强高新,厦门高新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成...
更新时间:2024-04-30标签: 高新厦门认证企业申请厦门高新认证企业 全文阅读